機械工業“質量工匠”管理辦法
(草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鼓勵企業開展質量提升小組活動,促進質量管理、質量技術、質量工作法創新”,在全行業大力弘揚工匠精神,中國機械工業質量管理協會擬在全行業開展“機械工業質量工匠”評選活動,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機械工業質量工匠”屬于機械工業質量獎序列(個人獎),是對在行業企業弘揚工匠精神并做出突出貢獻的一線員工的最高獎勵,每兩年評選一次。
第三條 “機械工業質量工匠”評選要堅持少而精、有行業代表性和標桿示范作用,同時評選過程要體現“公平、公正、科學、透明”的原則。
第四條 “機械工業質量工匠”評選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二章 獎項設置
第五條 授予立足行業企業平凡崗位、不斷精益求精,為行業企業質量提升作出不平凡成績的一線員工,包括檢驗檢測類、操控類、裝配類、冷加工操作類、熱加工操作類、維修類、產品研發類、工藝研發類。
第三章 申報條件
第六條 “機械工業質量工匠”面向機械行業企業一線員工設置,申報“機械工業質量工匠”的個人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愛崗敬業,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立足崗位、精益求精,在一線崗位上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3、能應用質量技術方法或“Know-how”(技術訣竅)解決業務難題,業務水平、技術技藝行業領先,具有行業影響力和帶動力。
4、善于改進、創新,形成各類改進、創新成果,并能帶動組織內的創新氛圍、激發創新熱情;
5、工作成績突出,所做工作產生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6、榮獲過國家級、省市級“工匠”等榮譽者優先。
第四章 評審組織
第七條 中國機械工業質量管理協會設立機械工業質量獎評選活動的領導機構和評選機構。領導機構為機械工業質量獎評審活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評選機構為機械工業質量獎評選委員會(以下簡稱評選委員會)。
第八條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評選活動基本原則、規則;
(二)研究確定評選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三)研究解決評選活動中的其他重要事項。
第九條 評選委員會由行業和社會專家組成。主要職責是評選機械工業質量獎個人獎獲獎名單。
第十條 領導小組的常設辦事機構為機械工業質量獎評審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落實領導小組的決策,按照領導小組授權,開展全國質量獎個人獎評選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相關服務工作。
第五章 評選程序
第十一條 組織推薦或個人申報。根據具體評選活動通知,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至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十二條 資格審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個人申報材料及相關信用信息,對參選人進行資格審查。
第十三條 資料評審。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評審委員會對資格審查合格的侯選人進行資料評審,形成資料評審結果。
第十四條 綜合評價。綜合資料評審結果及其他相關信息,評選委員會按照合議產生推薦獲獎人員名單。
第十五條 公示。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推薦獲獎人員名單在協會網站、微信公眾號上向社會公示,廣泛征求社會意見。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第十六條 審定。審定委員會聽取評審工作報告,結合公示反饋結果,審定獲獎人員名單,并報領導小組。
第十七條 表彰。對獲獎者授予機械工業質量獎個人獎(包括“機械工業質量工匠”)獎杯和證書,并在全國性媒體上公布獲獎者名單并進行宣傳。
第六章 紀律
第十八條 機械工業質量獎個人獎評選工作堅持“科學、客觀、公正”的原則,接受公眾監督。
第十九條 參選人和推薦組織要實事求是,不弄虛作假,對所申報材料或陳述事實的真實性負責。對違反的參選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直至撤銷參選資格。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